2013年11月23日 星期六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白話說明(1)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
本經題目的意思是-----堅固不壞猛利的般若空慧能斷一切眾生煩惱疑惑,能使一切眾生由生死之此岸到涅槃之彼岸的經典
(註)《金剛般若波羅蜜》 
金剛,喻也。般若,法也。以金剛之貞,至堅至利、能斷難斷,能碎萬物。譬喻般若空慧,能斷諸眾生難斷之惑,是名金剛般若。
波羅蜜Pa%ramita%,又作波羅蜜多,播囉弭多。譯言究竟,到彼岸,度無極,又單譯曰度。以名菩薩之大行者,菩薩之大行,能究竟一切自行化他之事,故名事究竟,乘此大行能由生死之此岸到涅槃之彼岸,故名到彼岸。因此大行能度諸法之廣遠,故名度無極。
(
《金剛般若波羅蜜》至堅至利般若空慧,能斷諸眾生難斷之惑,使眾生由生死之此岸到涅槃之彼岸。)
姚秦 三藏法師 鳩摩羅什 譯
這本經是由姚秦時代精通經律論三藏的法師 鳩摩羅什所翻譯成中文的

如是我聞。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與大比丘眾千二百五十人俱。爾時,世尊食時,著衣持缽,入舍衛大城乞食。於其城中,次第乞已,還至本處。飯食訖,收衣缽,洗足已,敷座而坐。
我是這樣聽聞的。那個時候,釋迦摩尼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與大比丘及比丘眾共一千二百五十人住在一起。這時吃飯的時間到了,世尊穿好外出的袈裟,拿著乞討食物的缽,進入舍衛大城去乞討食物。在舍衛大城中,世尊按著行走的順序一家接著ㄧ家的乞討完畢後,回到了本來的住處。把乞討來的食物吃完後,將外出的袈裟及洗乾淨的缽收起來,洗好了腳後,舖好了座位而坐了下來。

時,長老須菩提在大眾中即從座起,偏袒右肩,右膝著地,合掌恭敬而白佛言:「希有!世尊!如來善護念諸菩薩,善付囑諸菩薩。世尊!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應云何住?云何降伏其心?」

這個時候,有一個年高德邵的比丘。名叫須菩提的在大眾中立刻從座位上站起來,所穿著的袈裟偏搭在左肩上而露出右肩,右腳膝蓋跪在地上,雙手合十恭敬的向釋迦摩尼佛說道:「這個世界上很希少的九種功德具足,三世十方世界中最尊貴的人啊!如來(佛十種名號稱謂之一。如者真如也,乘著真如之道從因來果而成就正等正覺之故,又乘著真如之道來三界垂示教化眾生的緣故,所以名為如來。)非常護持憶念所有的菩薩(求道求大覺之人),也常常吩咐叮囑所有的菩薩。世尊!當信聞佛法的男子或女人,發起尋求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無上正等正覺--->即是真正平等覺知一切真理的無上智慧)心時,應該如何來安住他的心?又如何來降伏他妄念紛飛的心,使它能寂靜下來,並且能深深的防護自心不受雜染呢?」

(註)【菩薩】
 具名菩提薩埵Bodhisattva,又曰菩提索埵,摩訶菩提質帝薩埵。舊譯為大道心眾生,道眾生等,新譯曰大覺有情,覺有情等。謂是求道之大心人。故曰道心眾生,求道求大覺之人,故曰道眾生,大覺有情。又薩埵者勇猛之義,勇猛求菩提故名菩提薩埵。又譯作開士,始士,高士,大士等。義譯也。總名求佛果之大乘眾。注維摩曰:「肇曰:菩提佛道名也。薩埵秦言大心眾生,有大心入佛道,名菩提薩埵。」大乘義章十四曰:「菩薩胡語,此方翻譯為道眾生。具修自利利他之道,名道眾生。」法華文句二曰:「菩提此言道,薩埵此言心。」法華經嘉祥疏一曰:「菩提云道,是無上正遍知果道也。薩埵言眾生,為求果道故名道眾生也。」法華玄贊二曰:「菩提覺義,是所求果。薩埵有情義,是自身也。求菩提之有情者。故名菩薩。」佛地論二曰:「緣菩提薩埵為境,故名菩薩。具足自利利他大願。求大菩提利有情故。」又曰:「薩埵者是勇猛義。精進勇猛求大菩提,故名菩薩。」淨名疏一曰:「菩提為無上道。薩埵名大心。謂無上道大心。此人發大心為眾生求無上道。故名菩薩。安師云開士始士。又翻云大道心眾生。古本翻為高士。既異翻不定。須留梵音。今依大論釋。菩提名佛道。薩埵名成眾生。用諸佛道成就眾生故。名菩提薩埵。又菩提是自行。薩埵是化他。自修佛道又用化他,故名菩薩。」天台戒經義疏上曰:「天竺梵音摩訶菩提質帝薩埵。今言菩薩。略其餘字。譯云大道心成眾生。」等不等觀雜錄一曰:「菩薩之薩字,說文無之。今有人改作[薩-產+夆],謂是薛字之假借也。又有寫作殺,更可駭也。考字典從薩,與古經不符。經中從廿從[防-方]從立從生,當是譯經時所撰,良有以也。」

(註)【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無上正等正覺】
【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Anuttara-samyak-sam%bodhi,佛智名。舊譯曰無上正遍知,無上正遍道。真正遍知。一切真理之無上智慧也。維摩經佛國品肇註曰:「阿耨多羅,秦言無上。三藐三菩提,秦言正遍知。道莫之大,無上也。其道真正,無法不知,正遍知也。」淨土論註曰:「佛所得法,名為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阿為無,耨多羅為上,三藐為正,三為遍。菩提為道,統而譯之,名為無上正遍道。」新譯曰無上正等正覺。真正平等覺知一切真理之無上智慧也。法華玄贊二曰:「阿云無,耨多羅云上,三云正,藐云等。又,三云正,菩提云覺,即是無上正等正覺。」智度論八十五曰:「唯佛一人智慧為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無上】
瑜伽八十三卷四頁云:即此大師,亦稱無上。映蔽一切聲聞,獨覺,下中乘故。又云:言無上者,於所知障,得清淨故。又云:言無上者,出世間善得圓滿故。
二解 集論三卷六頁云:云何無上?幾是無上?為何義故,觀無上耶?謂無為一分故;是無上義。法界法處一分是無上。為捨執著最勝事我故;觀察無上。
三解 法蘊足論二卷十五頁云:言無上者:如世尊告苾芻眾言:一切和合部類眾中,佛弟子眾,最為第一,最尊最勝,最上無上;故名無上。
【正等覺】
如如來十號中說。
二解 法蘊足論二卷三頁云:正等覺者:如世尊言:諸所有法,一切正性,如來一切知見解了,正等覺故;名正等覺。又等法者,謂四念住、四正勝、四神足、五根、五力、七等覺支,八聖道支。如來一切知見解了,正等覺故;名正等覺。又於一切苦集滅道,能現觀道,能證預流果,一來果,不還果,阿羅漢果道,能證神境智作證通,天耳智作證通,他心智作證通,宿住隨念智作證通,死生智作證通,漏盡智作證通道,能盡貪瞋癡慢憍垢道,如來一切皆正等覺。至誠堅住,慇重作意,以因、以門、以理、以相、正等覺故;名正等覺。
【無上正等正覺】
 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的新譯,意思是宇宙間至高無上真正平等普遍的覺悟,亦即究竟圓滿的佛果。

佛言:「善哉,善哉。須菩提!如汝所說:如來善護念諸菩薩,善付囑諸菩薩,汝今諦聽!當為汝說: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應如是住,如是降伏其心。」

釋迦摩尼佛說道:「善哉,善哉。須菩提!就像你所說的一樣:如來是非常護持憶念所有的菩薩(求道求大覺之人),也常常吩咐叮囑所有的菩薩,你現在專心一意仔細的聽著!我該當為你宣說:當善男子或善女人,發起尋求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無上正等正覺---即是真正平等覺知一切真理的無上智慧)心時,要像這樣的來安住,要像這樣的來降伏他妄念紛飛的心使它能寂靜下來,並且能深深的防護自己的心使它不受雜染。」

(個人看法)
金剛經開宗明義
就把佛法修行的次第說的非常清楚
一.是發起尋求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無上正等正覺(即是真正平等覺知一切真理的無上智慧)心)
二.是應云何住?(應該如何來安住在這無上正等正覺上?)
三.是云何降伏其心?(又如何來降伏他妄念紛飛的心使它能寂靜下來,深深的防護自身不受雜染呢?)

整部的金剛經就由上述這三個主軸開展....

「唯然。世尊!願樂欲聞。」
「好的。世尊!欣願樂於聽聞您的說法。」

佛告須菩提:「諸菩薩摩訶薩應如是降伏其心!所有一切眾生之類:若卵生、若胎生、若濕生、若化生;若有色、若無色;若有想、若無想、若非有想非無想,我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如是滅度無量無數無邊眾生,實無眾生得滅度者。何以故?須菩提!若菩薩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非菩薩。
釋迦摩尼佛告訴須菩提:「所有一切菩薩(求道求大覺之人)及大菩薩應該這樣的
來降伏他妄念紛飛的心使它能寂靜下來,並且能深深的防護自己的心不受到雜染!所有一切依於五陰和合而生的有情之類:如那些在卵殼內成體之後才出生的生命,如鳥類等;那些在母胎內成體之後才出生的生命,如人類等;那些依靠濕氣而受形的生命;如蟲類等,那些無所依托,只憑業力忽然而生的生命,如諸天和地獄及劫初的人類等;那些因為被顛倒障礙所迷惑,造作精耀亂想的業,因為惑業明顯感應受報,有形礙明顯之色如星辰,爝火蚌珠,精明之類,爝火即螢火等之類、那些因為被顛倒銷散所迷惑,造作陰隱亂想之業。惑業暗昧,感應受報,空散銷沉,色盡心亡,猒空絕想,沉冥幽隱,無有形色,無色界外道之類;那些因為被顛倒似有似無的現象所迷惑,造作隱伏凝滯亂想的業,惑業和合,感應受報。從憶想所生的神鬼精靈之類、那些因為頑鈍愚癡所障惑,造作枯槁亂想之業,惑業和合,感應受報,想心昏迷,沒有知覺,精神化為土木金石,如華表生精,如黃頭外道化為石等類、那些生於無色界的第四處的有情,沒有下地麤想的煩惱,故叫非有想,又叫非想,但不是沒有細想的煩惱,故叫非無想,又叫非非想等之類的有情,以上所說的那些有情,我都讓他們能證入無餘涅槃(謂見、思二種惑(煩惱)與所受五陰的色身,都已經滅盡,一點點的煩惱都沒有剩餘,叫做無餘涅槃。(五眾即五陰,謂色受想行識也。))而滅除了他們的滅見思塵沙,無明三種煩惱疑惑,救度他們脫離六道生死輪迴之苦(即涅槃。滅是滅見思塵沙,無明三種惑,度是度分段變易兩種生死)。像這樣的雖然好像我滅度無量無數無邊的眾生,但是實際上並沒有眾生得到滅度的。是什麼緣故呢?(說明:眾生是因為聽聞我(世尊)所說的佛法道理而能自己覺了醒悟...開啟原本具有智慧...自己滅盡自己的見思塵沙,無明三種煩惱疑惑...能夠證入無餘涅槃彼岸....所以眾生是自己度自己...並不是我能去滅度他們的)須菩提!若是菩薩(求道求大覺之人)於五陰法中,若即若離,的執著我我所是實在的我之我相的念頭,或是於五陰法中,妄執我是人,我生人道,跟其他道不同的人相念頭,或是於五陰法中,妄執著色識眾緣和合共生此身的眾生相的念頭或是於五陰法中,妄執著我受一期壽命,或長或短的壽者相的念頭。這樣的人就不是菩薩(求道求大覺之人)。」

「復次,須菩提!菩薩於法,應無所住,行於布施,所謂不住色布施,不住聲香味觸法布施。須菩提!菩薩應如是布施,不住於相。何以故?若菩薩不住相布施,其福德不可思量。
註:相
謂三界一切品類,洪纖妍醜,情與無情,及根塵諸法,各有形狀,是為相也

「再者,須菩提!菩薩(求道求大覺之人)對於所有的法,應該不要有所住著,不住著在,聲、香、味、觸等所成,種種虛妄不實境相,的順、逆、好、醜上來作佈施,也不要住著在任何法所成,種種虛妄不實境相,的順、逆、好、醜上,而來作布施。須菩提!菩薩
(求道求大覺之人)應該像這樣的來布施,不住著在任何虛妄不實的境相上,而是以清淨心來作佈施。什麼緣故呢?若是菩薩(求道求大覺之人)不住(執)著在,任何因緣和合,虛妄不實,的境相上,以清淨心來布施,他所得到的福德,是無法度量無法計算的多。」

「須菩提!於意云何?東方虛空可思量不?」
「須菩提!你認為東方虛空,是可以思慮量度的嗎?」

「不也,世尊!」
「不可以思慮量度,世尊!」

「須菩提!南西北方四維上下虛空可思量不?」

「須菩提!南、西、北方、四維、上、下、虛空,是可以思慮量度的嗎?」

「不也,世尊!」
「不可以思慮量度,世尊!」

「須菩提!菩薩無住相布施,福德亦復如是不可思量。須菩提!菩薩但應如所教住。」

「須菩提!菩薩(求道求大覺之人)不住著在一切因緣和合,虛妄不實境相,的順、逆、好、醜上,而來布施,他所得到的福德,就像虛空一樣的,廣大無邊,無法量度,無法計算。須菩提!菩薩(求道求大覺之人)就應該如我上面所教導的,以不住(執)著因緣和合,虛妄不實境相的,順、逆、好、醜上,來安住。」

「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身相見如來不?」
「須菩提!你認為,可以用四大假合的,色身幻相,來觀見如來嗎?」


 「不也,世尊!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何以故?如來所說身相,即非身相。」
「不可以,世尊!不可以用四大假合
虛妄不實的色身幻相來觀見如來。什麼緣故呢?如來所說的身相,並不是指四大假合虛妄不實的這些色身幻相。」

佛告須菩提:「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
釋迦摩尼佛告訴須菩提:「所有一切境相,都是因緣和合,虛幻不實的,當因緣散滅時,這些境相,就消失了。若是有人能了知,一切境相都是因緣和合,虛幻不實的,當因緣散滅時,這境相,就消失了,所以目前所顯現的境相,是虛幻不實的,不是他的本體實相,的這個道理,那這個人,即是證見如來。」


重點說明:
1.本段是說明
要修持大乘佛法第一點:要發大菩提心,廣度有情,確立了,修行的正確方向以後,開展出修行的次第,將心安住在菩提心上,有了菩提心的指引,再來降服自己的妄心。

2.這裡所提的佈施,即是無相佈施,就是應該以無雜染的清淨心來佈施,不要住著在,色、聲、香、味、觸、法六塵所成,種種虛妄不實境相,的順、逆、好、醜上,來佈施,應無所住著,而行於佈施。

3.要佈施什麼呢?要佈施身、命、法、財,捨離對身、命、法、財的執取念頭。
4.實相:空、無相、無願、不可得,修行人應時時,將心安住,在這般若智慧上。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頗有眾生,得聞如是言說章句,生實信不?」
須菩提對釋迦摩尼佛說道:「世尊!真的會有眾生,因為聽聞世尊所說,的這些法義,或因為看了金剛經裡面,的經文句子,而生出堅固不可破壞,的信念嗎?」

佛告須菩提:「莫作是說。如來滅後,後五百歲,有持戒修福者,於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為實,當知是人不於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種善根,已於無量千萬佛所種諸善根,聞是章句,乃至一念生淨信者,須菩提!如來悉知悉見,是諸眾生得如是無量福德。何以故?是諸眾生無復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
釋迦摩尼佛告訴須菩提:「不要有這樣的說法,如來入滅以後,經過五百年,只要有修持五戒十善等
感人天福利之行法的人,對於這金剛經裡面的經文句子能夠深心信受,或是對於他在金剛經上所了悟理解的法義能不起疑心,並且以這個為法性實相,能深心信樂這金剛經上所說的一切法義。應當知道這個人不只在一佛二佛三四五佛可以以算數計量佛世時期裡種下堅固不可拔身、口、意三業之善,而是在無量千萬佛世已來就已經種下了種種的善根福德,對於聽聞這金剛經裡面的經文句子能夠深心信樂,甚至僅只是一念生起清淨心信受的人,須菩提!如來都能知道也都能看見,這些眾生必定得到無法量度無法計算這麼多的福德。為什麼呢?因為這些眾生心清淨不再有我相(於五蘊法中認定有一個真實存在能作主的我)、人相(於五蘊法中認定我為人,不同於其它道的有情也)、眾生相(於五蘊法中認定自己是由五蘊緣合而生的)、壽者相(於五蘊法中認定我擁有一定期間之壽命,成就而住,有時間的分隔限制也。)等等的執著。
(註)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
一、我相,於五蘊法中
認定有一個真實存在能作主的我,有我所有的觀念存在也。
二、人相,於五蘊(五蘊者,色蘊、受蘊、想蘊、行蘊、識蘊法中認定我為人,不同於其餘的道也。
三、眾生相,於五蘊法中認定自己是由五蘊緣合而生的。
四、壽者相,於五蘊法中認定我擁有一定期間之壽命,成就而住,有分限也。

「無法相,亦無非法相。何以故?是諸眾生若心取相,則為著我人眾生壽者。」
(註)法相、非法相
 法相是指五蘊、十二入、十八界等諸法,以肉眼觀故,則見是有;以慧眼觀故,則見是無。眾生迷故,於此等法,起執取相,故名法相。(五蘊者,色蘊、受蘊、想蘊、行蘊、識蘊也。十二入者,眼入、耳入、鼻入、舌入、身入、意入、色入、聲入、香入、味入、觸入、法入也。十八界者,眼界、色界、眼識界;耳界、聲界、耳識界;鼻界、香界、鼻識界;舌界、味界、舌識界;身界、觸界、身識界;意界、法界、意識界也。)
非法相是指五蘊、十二入、十八界等諸法,以外之相

「也沒有法相(五蘊、十二入、十八界等諸法相)及非法相(五蘊、十二入、十八界等諸法以外的法相)還有一法的執著。為什麼呢?這些眾生
若執取表現於外而想像於心者之事物相狀或諸法體狀,就是執著我、人、眾生、壽者相了。」

「若取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是故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以是義故,如來常說:汝等比丘,知我說法,如筏喻者,法尚應捨,何況非法。」
「眾生若是執取法相(五蘊、十二入、十八界等諸法相)為實有,也就是執著我相、人相、眾生相
壽者相。為什麼呢?眾生若是執取非法相(五蘊、十二入、十八界等諸法以外)還存有一法,也就是執著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所以我們不應該執取法相(五蘊、十二入、十八界等諸法)為實有,也不應該執取五蘊、十二入、十八界等諸法以外還存有一法非法相。因為這個道理的緣故,如來常常說:你們這些比丘啊,應當知道我所說的法,就好像乘船過了河的人就應該將船捨棄,而不要把船揹著走的比喻中的那條船一樣,船用後便應捨離不要執著,而不要把船揹著走,諸法(五蘊、十二入、十八界等諸法)當下生起當下滅盡,當體即空,不應該執著其為實有,更何況是執著非法(五蘊、十二入、十八界等諸法以外還存有一法),這種念頭更應捨離不可執著!」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耶?如來有所說法耶?」
(註)【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無上正等正覺】
【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Anuttara-samyak-sam%bodhi,佛智名。舊譯曰無上正遍知,無上正遍道。真正遍知。一切真理之無上智慧也。維摩經佛國品肇註曰:「阿耨多羅,秦言無上。三藐三菩提,秦言正遍知。道莫之大,無上也。其道真正,無法不知,正遍知也。」淨土論註曰:「佛所得法,名為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阿為無,耨多羅為上,三藐為正,三為遍。菩提為道,統而譯之,名為無上正遍道。」新譯曰無上正等正覺。真正平等覺知一切真理之無上智慧也。法華玄贊二曰:「阿云無,耨多羅云上,三云正,藐云等。又,三云正,菩提云覺,即是無上正等正覺。」智度論八十五曰:「唯佛一人智慧為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無上】
瑜伽八十三卷四頁云:即此大師,亦稱無上。映蔽一切聲聞,獨覺,下中乘故。又云:言無上者,於所知障,得清淨故。又云:言無上者,出世間善得圓滿故。
二解 集論三卷六頁云:云何無上?幾是無上?為何義故,觀無上耶?謂無為一分故;是無上義。法界法處一分是無上。為捨執著最勝事我故;觀察無上。
三解 法蘊足論二卷十五頁云:言無上者:如世尊告苾芻眾言:一切和合部類眾中,佛弟子眾,最為第一,最尊最勝,最上無上;故名無上。
【正等覺】
如如來十號中說。
二解 法蘊足論二卷三頁云:正等覺者:如世尊言:諸所有法,一切正性,如來一切知見解了,正等覺故;名正等覺。又等法者,謂四念住、四正勝、四神足、五根、五力、七等覺支,八聖道支。如來一切知見解了,正等覺故;名正等覺。又於一切苦集滅道,能現觀道,能證預流果,一來果,不還果,阿羅漢果道,能證神境智作證通,天耳智作證通,他心智作證通,宿住隨念智作證通,死生智作證通,漏盡智作證通道,能盡貪瞋癡慢憍垢道,如來一切皆正等覺。至誠堅住,慇重作意,以因、以門、以理、以相、正等覺故;名正等覺。
【無上正等正覺】
 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的新譯,意思是宇宙間至高無上真正平等普遍的覺悟,亦即究竟圓滿的佛果。

「須菩提!你的看法如何?如來有得到一個
叫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的法嗎?如來有說什麼法嗎?」

須菩提言:「如我解佛所說義,無有定法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亦無有定法,如來可說。何以故?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非法、非非法。所以者何?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
須菩提說道:「就如我所能理解
佛所說的法義中,沒有一個固定的法名叫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無上正等正覺)法的,也沒有一個固定實有存在的法,如來可說出來的。為什麼呢?如來所說的這個法(真如法性)的顯現流露,不可執取、也無法以言說表達的、非法(不是五蘊、十二入、十八界等等諸法)、非非法(不是五蘊、十二入、十八界等諸法以外還存有的法)。這是什麼緣故呢?因為世間所有一切賢者聖者,都是以能契入無為法(真如法性)的深淺程度(清淨心顯現的程度)而在相的顯現上有所差別。」
(註)【賢聖】
【賢聖】
外典謂之聖賢。內典謂之賢聖。賢者和於善之義。聖者會於正之義。和於善,雖離惡,而未發無漏智,不證理,不斷惑,在凡夫之位者,謂之賢。既發無漏智,證理斷惑,次捨凡夫之性者,謂之聖。見道前七方便之位,名為賢。見道以上名為聖。大乘義章十七本曰:「和善曰賢,會正名聖,正謂理也。理無偏邪,故說為正。證理捨凡,說為聖矣。(中略)就位分別,見前已前調心離惡,名之為賢。見諦已上會正名聖,故仁王中,地前並名為三賢,地上菩薩說為十聖。」四教儀二曰:「言賢者,鄰聖曰賢,(中略)賢者名直善也。」嘉祥仁王經疏三曰:「會真名聖。」俱舍義光記二十二曰:「賢謂賢和,聖謂聖正。」大乘中,仁王經有三賢十聖之目,瓔珞本業經有四十二賢聖之稱。小乘中,薩婆多宗立七賢七聖,成實宗立二十七賢聖。但賢有通別之二門。據別門,則賢居下位。據通門,則通於見諦以上。如經說賢者舍利弗賢者須菩提等,福田經所說之二十賢聖。俱舍論二十二曰:「分別賢聖品。」成實論一曰:「分別賢聖品。」大乘義章十七本曰:「賢聖義。」義林章五本曰:「二十七賢聖章。」各有所說。
(註) 無為法
  無為法者,略有六種:一、虛空無為,二、擇滅無為,三、非擇滅無為,四、不動滅無為,五、想受滅無為,六、真如無為。上之四種,色心假實,皆是生滅之法,名有為性。無此有為,假名無為,非更別有一箇無為之法,在於有為法外,而與有為相對待也。故云但是四所顯示。然為既無矣,尚不名一,云何有六?正由是四所顯,故不妨隨於能顯,說有六別:
  一、虛空無為 虛空無為者,非色非心,離諸障礙,無可造作,故名無為。
  二、擇滅無為 擇滅無為者,正慧簡擇,永滅煩惱,所顯真理,本不生滅,故名無為。
  三、非擇滅無為 非擇滅無為者,復有二種:
   一者、不由擇力,本性清淨,故名無為。
   二者、有為緣闕,暫爾不生,雖非永滅,緣闕所顯,故名無為。
  四、不動滅無為 不動滅無為者,入第四禪,雙忘苦樂,捨念清淨,三災不到,亦名無為。
  五、想受滅無為 想受滅無為者,入滅盡定,想受不行,似涅槃故,亦名無為。
  六、真如無為 真如無為者,非妄名真,非倒名如,即是色心假實諸法之性。諸法如波,此性如水;諸法如繩,此性如麻;諸法非此則無自體,此離諸法亦無自相,故與諸法不一不異。惟有遠離遍計所執,了達我法二空,乃能證會本真本如之體。真如二字,亦是強名。前五無為,又皆依此假立。此即唯識實性,故皆唯識,決無實我實法也。
   ┌一、心法………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
   │       意識、末那識、阿賴耶識……………………八 ┐
   │  ┌一、遍行…………作意、觸、受、想、思…………五┐  │
   │  │二、別境……欲、勝解、念、三麼地、慧…………五│  │
   │  │三、善……信、精進、慚愧、無貪、無瞋、無癡  │  │
   │  │     輕安、不放逸、行捨、不害…………十一│  │
   │  │四、煩惱……貪、瞋、慢、無明、疑、不正見……六│  │
   │二、│      ┌忿、恨、惱、覆、誑、   ┐  │五│
   │心 │      │諂、憍、害、嫉、慳…………│  ├十│
   │所 ┤      │             │  │一│
   │有 │五、隨煩惱…┤無慚、無愧、不信、    ├二十│ │
   │法 │      │懈怠、放逸……………………│  │ │
   │  │      │             │  │ │
一切法┤  │      │昏沈、掉舉、失念、    │  │ ├百法
   │  │      └不正知、散亂…………………┘  │ │
   │  └六、不定…………睡眠、惡作、尋伺……………四┘      │
   │三、色法………眼、耳、鼻、舌、身、色、聲、         │
   │       香、味、觸、法處所攝色………………十一    │
   │  ┌得、命根、眾同分、異生性、       ┐      │
   │四、│無想定、滅盡定、無想報、名身………………│    │
   │心 │                    │    │
   │不 │句身、文身、生、住、老、無常、     │    │
   │相 ┤流轉、定異………………………………………├二十四 │
   │應 │                    │    │
   │行 │相應、勢速、次第、時、方、數、     │    │
   │  └和合性、不和合性………………………………┘    │
   │五、無為法……虛空無為、擇滅無為、非擇滅無為、      │
   └       不動滅無為、受想滅無為、真如無為………六  ┘


「須菩提!於意云何?若人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以用布施,是人所得福德,寧為多不?」
(註)【三千大千世界】【七寶】
【三千大千世界】
 須彌山為中心,七山八海交互繞之,更以鐵圍山為外郭,是曰一小世界,合此小世界一千為小千世界,合此小世界一千為中千世界,合此中千世界一千為大千世界。大千世界之數量為一○○○○○○○○○也。大千世界之上有三千者,示此大千世界,成自小千中千大千三種之千也。內容即一大千世界。以此一大千世界為一佛之化境。且此三千大千世界之廣,恰等於第四禪天,成壞必同時焉。見智度論七,佛地論六。
【七寶】
 金、銀、毗琉璃、頗梨、車渠、馬瑙、赤真珠。
「須菩提!你認為如何?若是有人將充滿三千大千世界那麼多的七寶(金、銀、毗琉璃、頗梨、車渠、馬瑙、赤真珠)用來布施,這個人因為這樣的布施
所得到的福德,是不是很多呢?」

須菩提言:「甚多,世尊!何以故?是福德即非福德性,是故如來說福德多。」
須菩提回答:「非常多,世尊!為什麼呢?這些因布施所得的福德
是因緣和合所成,是有盡的,可以量數的,當因緣散滅時,則此福德也就消散了,這樣的福德並不是如來所說福德的體性,所以如來說這樣的福德在可以量度計算的範圍內是很多的。」

若復有人,於此經中受持,乃至四句偈等,為他人說,其福勝彼。何以故?須菩提!一切諸佛,及諸佛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皆從此經出。須菩提!所謂佛、法者,即非佛、法。」
(註)【佛】【法】
【佛】
 Buddha,佛陀之略,又作休屠、佛陀、浮陀、浮圖、浮頭、勃陀、勃[馬*太]、部陀、母陀、沒馱。譯言覺者,或智者。覺有覺察覺悟之二義,覺察煩惱,使不為害,如世人之覺知為賊者,故云覺察,是名一切智。覺知諸法之事理,而了了分明,如睡夢之寤,謂之覺悟,是名一切種智。自覺復能覺他,自他之覺行窮滿,名為佛。
【法】
 法者梵云達磨Dharma,為通於一切之語。小者大者,有形者,無形者,真實者,虛妄者,事物其物者,道理其物者,皆悉為法也。唯識論以自體任持與軌生物解二義解法。自體任持者,謂竹有竹之自體,梅有梅之自體,有形者,有形之自體,無形者,有無形之自體,各保任維持其自體也。軌生物解者,謂如是既各有自體,皆為自體任持之狀,然只限於有體,不能容無體,法者,兼攝無體,該盡一切也。唯識論一曰:「法謂軌持。」同述記一本曰:「法謂軌持,軌謂軌範。可生物解,持謂任持,不捨自相。」俱舍論光記一曰:「釋法名有二:一能持自性,謂一切法各守自性,如色等性常不改變。二軌生勝解,如無常等生人無常等解。」大乘義章十曰:「法者,外國正音名為達磨,亦名曇無。本是一音,傳之別耳。此翻名法,法義不同。汎釋有二:一自體為法,二者軌則名法。」唯識述記二末曰:「法者,道理義也。有般涅槃之義,名般涅槃法。」

「若是另外有人
對於這金剛經中的法義,以堅定的意志深心信受,並在自己的心中憶持不忘,甚至僅僅以這金剛經中的任何一句四句偈,為他人解說其中法義,這個人所得到的福德勝過前面所說那個將充滿三千大千世界那麼多的七寶用來布施的人所得到的福德。須菩提!所有一切諸佛能夠成就以及諸佛所證得的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無上正等正覺)法,都是從這部金剛般若波羅蜜經修證出來的。
須菩提!這裡所說的佛、法,並不是指世間言說上所稱的佛、法,這裡所說的佛、法只是一個抽象的概念,實際上是沒有一個所謂的佛的實體存在,也沒有一個所謂法的實體存在,所以也並非世間言說上所稱佛、法。世間所說的語言文字佛、法都只是語言文字而沒有實際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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